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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webmaster@nbetdz.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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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仑区(开发区)商务系统参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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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部:
根据《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务系统参展扶持资金实施细则》(甬商务贸促〔2021〕139号)、《宁波市商务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波市商务系统参展扶持资金申报等工作的通知》(甬商务贸促〔2021〕1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扶持资金申报包含项目:线下展会(境外展会、境内重点类展会)、线上展会。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线上及线下展会网络申报时间:2022年1月1日-1月31日。
(二)所有项目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18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长江路好时光大厦A幢16层业务三部)
请按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网络关闭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按照不同项目分别装订成册,全部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视同自动放弃申报本通知中的扶持资金。
咨询联系人:86882702 岳老师15869375567;贺老师13586570639。
商务局联系人:耿老师 89384585
二、申报要求
(一)境外展会(线下展)
登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s://zxkt.mofcom.gov.cn/。
所需资料:
1.系统内打印的《资金拨付申请表》(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保存,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单位负责人意见,加盖公章);
2.参展人员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采用电子签证等方式出入境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受疫情影响,对已支付境外展会展位费,线下实体展示线上洽谈对接的,在兑现境外重点展会参展扶持政策时,可免于提供参展人员出境资料,但须提供展样品运输的证明材料,展位费继续给予补助。
3.展位费发票和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4.证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的相关材料,包括组展单位或主办(承办)单位提供的参展价格清单(收费通知单)或组展单位提供的展位确认书(上面须注明展位数量、面积、金额)。
注意事项:
境外展会材料需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申报:
1.封面、目录:见封面模板,目录模板(见附件1);
2.资金拨付申请表:打印之后,最后一页法人签字(或法人章)、盖公章;
3.展位费确认书: 需包括展位数量、面积、金额(以组展公司出具为准,盖有组展公司公章);
4.银行付款回单:电子银行回单或者从银行取得的回单,必须完整清晰,直接付给国外展商的为境外汇款申请单;
5.发票:必须完整清晰四个角都必须复印出来,尤其左上角二维码,后续审核会验证;
6.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①护照首页为中文头像页;②签证页为展会所在国家出具的签证中签证模板1和签证模板2(见附件1);③出入境为出入中国和展会所在国时海关盖在护照上的4个章,缺一不可(见附件中出入境模板1),若缺少出入境章,请去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拉出入境记录(见附件中出入境模板2),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
(二)线上展会
1、以支付年费的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线上展览的应提供:
(1)系统内打印的《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书和海关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执行期需覆盖满一个整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入驻平台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以临展方式参加第三方平台举办的短期线上展览的应提供:
(1)系统内打印的《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书和海关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平台出具的展位确认函(确认函样张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
(4)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境内重点类展会
参加境内重点类展会的,由宁波组展公司单位负责申报,具体事宜请尽快联系咨询组织参加展会的展览公司。
注:请需要申报的部门尽快与办公室小曹联系。
宁波亿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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