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参加马来西亚2008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五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接商务部通知,马来西亚2008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将于今年12月继续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我局拟组团参展。该展览会从2004开始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年,宁波市也连续四年组团参加,该展正从综合展向专业展转型,展会质量不断提高,为做好我市的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览会基本情况
(一) 名称:马来西亚2008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
(二) 时间:2008年12月18—21日
(三) 地点: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四)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承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五) 规模:展览面积约7000平方米
(六) 参展范围:
1. 机械电子类:电动车、助动车、微型电机、五金工具、大小机械、汽(摩托)车及配件、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电力设备、纺织机械和机床设备,各类电子通信设备、网络产品、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数码产品等。
2. 家居用品及饰品类:家用小电器、竹制家品、大小家用电器及各类家居塑料用品、不锈钢用品、陶瓷制品、DIY产品等。
3. 建筑材料类:铝门窗、屋顶建材、卫浴设施及配套五金件,地板、陶瓷墙地砖、石材等铺装材料 ,建筑用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幕墙、各类门窗,运动康体、运动场馆专用设施等。
4. 食品及民族特色产品类:各类粮食食品、果蔬产品、水产品及特色食品,民族特色产品包括清真食品、回教民族用品、回教日用品等。
二、费用预算
(一)摊位费:14800人民币元/个(面积为9平方米)
(二)展品运输:1200元/立方米
(三)关税:按产品货值的30%收取
(四)报名费:1800元/企业
(五)人员费用:以组团单位报价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为认真组织好本次展览,我局决定对参加本展览的企业加大实行摊位费补贴优惠政策。请各地外经贸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适合当地市场的有实力的外贸企业和生产经营企业,携带能反映我市先进技术水平,适应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市场需求的优质商品参展。各地组团规模在7个摊位以上的,可派1名局工作人员作为领队参加(费用我局承担一半)。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展览会的企业于9月30日前填妥参展申请表报我局(对外贸易促进处),联系人:钱芳,电话:87178059,传真87310274。
附件:马来西亚2008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暨投资洽谈会参展申请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马来西亚2008中国进出口商品展览会
暨投资洽谈会参展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08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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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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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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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摊位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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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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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有意参展的企业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填妥此表传真(87310274)至宁波市外经贸局贸促处;
二、拟参展人员自行办理因私护照(因私护照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即至2009年6月后)。